留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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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能否增加人才招聘栏目 发表于:2007-10-20 来自:116.20.196.89
能否在此网站上宣传河源市有关林业行业方面的招聘资料和应聘方式?
管理回复:谢谢您的留言,我们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陈伟民主题:按合法手续种下的速生桉树,生长四五年,是否允许砍伐 发表于:2007-09-28 来自:218.20.209.4
按合法手续种下的速生桉树丰产林,生长四五年,是否允许砍伐,据说河源不准砍伐.谢谢
管理回复:以下是河源市林业局林政科回复:在商品林地上种植的速生丰产桉,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必然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因此,你(林木所有者)可凭林权证到当地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的地点、范围、树种、蓄积、采访方式等进行采伐,并接受林业部门监督。
j/lk主题:关于森林火灾后林木的处置问题 发表于:2007-01-28 来自:59.37.97.137
请问,森林火灾后,被烧了的林木可以被私人砍伐吗?砍伐后是否要及时种上新树苗呢?被烧了的林木应该怎样正确处理? 请具体说明一下私人对林地的使用是哪几类?(私人对林地有使用权,具体是怎样使用呢?)
管理回复: 按照河源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发生山火后查明山火发生原因和责任追究处理后,方能按正常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及时更新造林。 关于林地使用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老罗主题:投诉 发表于:2007-01-21 来自:125.93.13.62
我的家乡在龙川黄石镇三联,山林被大量砍伐,也没人管。
管理回复:发现有乱砍滥伐行为请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投诉举报到市林业局 电话: 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督查组:0762—3361079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0762—3361861
刘炬成主题:沉香 发表于:2007-01-13 来自:125.89.120.2
我是紫金临江镇年丰管理区的,我想种植沉香木,请问这里的气候条件适合种植吗?
管理回复:
dnmb主题:砍伐树木,合法吗? 发表于:2006-12-02 来自:59.37.95.127
请问:没有经过林业局允许的砍伐行为,算合法的吗? 山地林木有个人和集体之分的吗?如果是个人的就可以乱砍乱伐吗? 为什么有些地方有乱砍行为却没人来管呢?
管理回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因此没有采伐许可证的砍伐行为是违法的。 林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林木可分为国家、集体和人个所有,个人只有对林地的使用权。 发现有乱砍滥伐行为请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投诉举报到市林业局 电话: 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督查组:0762—3361079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0762—3361861
wgy主题:网页做得太靓啦! 发表于:2006-11-25 来自:59.32.29.166
编辑:您好!我想要河源市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代码表,能发个附件给我吗?谢谢啦! wgy 11月25日
管理回复:我会尽快与林政取得联系,如果允许将内容发到你的邮箱,或者你直接与林政联系,联系电话:3363787
wgy主题:网页好靓! 发表于:2006-11-24 来自:59.32.29.166
嗨!你好!要点本地二类调查资料怎么找?
管理回复:详情见:http://www.heyuannews.cn/News/hyzw/200610/1881.html
盼望主题:关于林业产权纠纷的处理办法 发表于:2006-11-22 来自:210.21.241.132
想问一下,网站里为什么没有找到关于林业产权纠纷的处理办法呢
管理回复:详情见:http://www.hylyj.com.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138
农民的儿子主题:桉树如何种植?和引种? 发表于:2006-10-28 来自:219.131.103.102
管理员好呀: 我想请问一下有桉树种植的资料吗?在哪引种?有荒田上可以种植吗?希望能解答.
管理回复:请与营林科取得联系,电话:3361323
林业人主题:林业网络 发表于:2006-09-01 来自:220.199.20.103
网络开通了,对今后我市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位辛苦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辛苦了。
管理回复:
记着主题:希望能够复制资料 发表于:2006-08-30 来自:61.146.119.162
作为一名媒体人员,想复制,可是不行,希望能够复制
管理回复:现在可以复制了~~期望您提更多宝贵意见,谢谢。
古蓉主题:不错 发表于:2006-08-28 来自:218.72.114.201
很不错,慢慢来,网站维护很重要!
管理回复:
yang主题:请留言 发表于:2006-08-29 来自:220.199.20.103
留言版块将受理投诉、举报,在线回答群众咨询,提供帮助,对于您的留言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操作规则,及时将你反映的问题传给相关职能科室,并妥善处理。 注:请留下你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河源市林业局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管理回复:
88主题:随便 发表于:2006-08-24 来自:219.129.157.110
搞得不错吗
管理回复:谢谢你的鼓励,我们会继续努力。
游客主题:网站开通了? 发表于:2006-08-08 来自:61.143.144.145
网站开通罗~~~以后大家可以更容易地了解到林业方面的东西了
管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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